在过去的十年间,比特币,Qtum,Litecoin和Ethereum等虚拟货币越来越受欢迎。目前它们被用作支付和投资工具的两种方法。加密货币的出现导致立法真空,必须由适当的规定来取代。
本出版物主要关注比特币(迄今为止最流行的虚拟货币)的税收。比特币替代实际货币并具有真正的货币价值。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转换为美元和澳元,欧元或任何其他虚拟货币。大多数比特币交易是匿名的,发生在互联网上。比特币不受监管,不依赖中央银行和政府的支持。
尽管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中,比特币货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一些税收制度承认其重要性各有关部门提出了特殊的财政待遇。以下简要介绍了美国,欧盟,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的比特币税收方法。
美国比特币税收
在收取联邦税时,美国税务局认为比特币是财产,而不是货币。所有与比特币的交易都按照有关财产税的原则征税。因此,有关比特币交易的详细信息需要提交给税务局以征税。
提供以比特币支付的服务或货物的纳税人必须在其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报告已获得比特币的金额。比特币价值是在收到付款时考虑到市场公允价值(美元)(汇率)计算的。
如果纳税人使用加密货币作为资本资产(如债券,股票等投资性财产),他/她应该考虑任何应税损失或收益。以美元为单位的收入高于虚拟货币的调整基准的交易产生应税收益。或者,交易损失是由于收到的美元价值低于虚拟货币的调整基准。
在美国,参与比特币开采(验证交易和维护分类帐)的人也有义务缴纳税款。在成功开采的情况下,他们必须将开采的比特币的价值增加到其年总收入。
未能满足虚拟货币的税务要求可能导致处罚。遵守美国的税收法规和准确评估与比特币交易有关的税收可以通过维护详细的记录来实现。
比特币税收 欧盟
在2015中,欧盟最高法院(ECJ)认定,比特币交易不得用作为支付手段的银行纸币,硬币和货币交易的立法条款征收增值税。因此,欧洲法院认为比特币是货币而非财产。
即使比特币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他们也可能会招致其他税收,例如收入或资本收益。根据欧盟成员国的不同,比特币的税收待遇有所不同。
英国
英国和外币一样对待比特币。比特币交易受适用于货币损失和收益的税收规定的制约。另一方面,被视为“投机”的比特币交易可免除税收。当地税务机关(HMRC)提供的与比特币交易相关的税收执法措施信息相当模糊。这意味着这种交流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既定事实逐案审议。
德国
由于2013这个国家一直把比特币视为私人资金。即使虚拟货币以资本利得25%的税率征税,只有在收到虚拟货币后1年的过程中累积比特币利润时,税款才可以征税。因此,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的纳税人对资本利得税不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虚拟货币交易将被视为非免税的私人销售。在德国,比特币的处理方式与股票,股票和其他投资类似。
日本的比特币税
该国正式将比特币视为支付方式。自7月份以来,01货币不受消费税影响。日本将虚拟货币视为与资产类似的价值。这样,它们可以以数字方式转移或用于支付。因此,比特币交易的利润被视为营业收入,并为资本收益和收入产生税收负债。
澳大利亚的比特币税
该国认为比特币或任何其他虚拟货币的所有交易均为易货安排。国家税收制度承认比特币是一种产生资本收益的资产,而不是外币或金钱。所有比特币交易必须妥善记录,记录和日期。收到的付款必须以与正常收入相同的方式以澳元申报。
与比特币的个人交易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免除税收:
1。)虚拟货币用于购买个人用途的服务或货物
2.) the transaction value is below 10 000 AUD.
以开展业务为目的的比特币交易和开采应纳税为股票交易。
结论
决定比特币税收的法律框架因司法辖区而异。有些国家(欧盟成员国)认为比特币是货币,而其他国家(澳大利亚,美国)则认为比特币是资产或财产。然后有像日本这样的管辖区域采用中间方法,将比特币定义为价值,类似于资产。